本网讯(记者温博侃 通讯员余建华)3月29日,肇事者梅某迫于警方压力,来到鄂黄大桥交警大队四中队自首,发生在花湖开发区小车撞人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3月20日晚,花湖开发区鄂城大道上,2名乘客从9路公汽上下车,一前一后横过马路。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小车将过马路的行人撞倒在地后,快速往北逃逸。民警接警后赶赴现场,一面及时联系“120”抢救伤者,一面现场调查。伤者王某说她只看到南面闪过一道白光后就被撞得不省人事,现场没有发现任何肇事痕迹。
中队长余建华比照9路公汽视频录像,最终发现肇事车,并仔细调阅沿路20多家工厂、店铺视频,一点一点跟踪锁定肇事者行驶轨迹。肇事者梅某迫于警方压力,主动托人打电话到专案组自首,对当日自己驾驶小型轿车肇事伤人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肇事者梅某不仅受到警方罚款、拘留处罚,还将赔偿伤者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一切费用。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