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访客您好,本网站为非盈利性网站仅作技术研究用途!
教唆他人盗窃被拘留
    本网讯(记者温博侃 通讯员沈俊)教唆他人到“自家”鱼池钓鱼,将自己送进了牢房。4月10日,段店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教唆他人盗窃违法行为人。
    当日15时许,段店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农业种植基地安全负责人报警:“有人在我公司承包的湖里偷鱼。”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调查得知,4月10日下午14时许,张某(男,28岁)教唆刘某(男,29岁)、秦某(男,34岁)两人在某农业种植基地流转的鱼池里用钓鱼竿钓鱼,时间长达5小时之久,非法钓鱼十余斤,基地安保部人员在对湖面进行巡逻防范的过程中现场将二人查获。
    刘某、秦某如实交代了二人在张某的邀约下到张某家鱼池钓鱼。张某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也如实陈述了自家鱼池早年已流转到农业种植基地。因朋友刘某、秦某要来钓鱼,张某碍于面子隐瞒了自己家鱼池已被流转的事实,邀请刘某、秦某前来钓鱼。
    目前,张某因教唆他人盗窃已被段店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

Copyright © 鄂州同城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711-3240005  联系微信:15871526095(手机微信同号)  联系邮箱:409697377@qq.com

本网为非盈利性网站采用知梦微门户构建  鄂ICP备10205759号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028号

鄂州本地网民请自行离开本站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