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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运管处五落实确保“清明、五一”道路运输安全
本网讯(通讯员 李鹏)为切实做好“清明”、“五一”小长假和春季旅游期间道路运输工作,确保全市道路运输形势持续稳定,鄂州市运管处做到五落实,确保“清明、五一”期间道路运输良好,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落实安全监管。对全市“两客一危”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拉网式的大检查,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落实临时客运停靠点安全监管,要求企业配备2名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实行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统一管理,严禁“三品”上车,现场管理人员佩带“安全员”袖章。
落实安全教育。督促企业加强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清明”、“五一”小长假前,各运输企业要组织一次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尤其农村客运司乘人员要严格劝阻乘客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上车。
落实应急预案。安排3家客运企业的20台客运车辆,作为应急运力储备。凡客运站(点)出现2小时无法及时疏运的情况,及时调配应急运力进行补充。
落实打击力度。切实做好“清明”、“五一”小长假和春季旅游期间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节日期间扰乱市场秩序、超范围经营、越线经营、无证经营,以及坑、甩、宰、倒卖旅客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同时重点打击客运站点附近非法营运车辆从事旅客运输,保障节日期间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有序。
落实值守制度。加强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当班人员不得擅自脱岗、离岗,确保通信联系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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