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伊始,继湖北省2018年“春风行动”启动仪式在鄂州盛大开启,为贯彻落实“促进就业提升、支持返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的目标,近期市人社局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及工商、税务、企业家代表等7人组成专家组,对我市3家申报企业从基本条件、日常管理、创业服务、孵化效果等4个方面进行了现场评估考核。经组织座谈、入驻企业测评、专家考核评估,湖北青苹果之家大学生创业孵化器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青创空间电商孵化器有限公司、鄂州市青苹果之家商贸有限公司3家企业被认定为“鄂州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为了鼓励和扶持更多的社会创业者和在校大学生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人社局对工商登记住所和经营场所在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内,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且成立时间在2年内,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半年以上的创业实体,给予不超过3年的场租、水电费补贴。在校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按每平方米每天场租、水电费1元补贴,其他创业者每平方米每天场租、水电费0.6元补贴,补贴面积每户不超过50平方米。对每平方米每天场租、水电费不足上述补贴标准的,据实补贴。
(就业科 夏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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