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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稳步推进“三项制度”
本网讯 (通讯员 郑水琴)本月中旬,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连同市建委、市房管局召开“农民工工资专户、实名制信息化管理、银行代发”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议。会议分析了当前我市推进“三项制度”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后一阶段的工作安排。
建立工资专用账户,工资来源有保证。“三项制度”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国有商业银行,以单位名义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并优先保障支付农民工工资,在工资来源上确保为农名工工资的发放做好预留。
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掌握农名工基本信息。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时将工程情况、员工信息等监管系统所需要的内容录入监管系统。
银行代发工资,确保工资按月发放。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审核。施工总承包企业核对无误后,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下一步,我市将厘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成立行业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和路线图,稳步推进“三项制度”,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确保广大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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