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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积极探索“三无电梯”综合治理新模式
本网讯 无物业管理、无维保单位、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已成为小区居民担心出行安全,监管部门担心隐患事故发生的“心病”。如何破解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难,既考验小区业主自治协商能力,又考验城市管理者管理水平。
4月12日,市人大副主任胡清芬专题调研社区物业管理,十分关心小区电梯安全。实地查看了凤凰路30号建行小区,详细了解小区建设年代,电梯选型、安装、大修、维保、检验等情况,对该电梯处于“三无”状况尤为揪心,召集凤凰街办、东塔社区和市质监局负责同志,现场办公,限期整改隐患电梯。
凤凰街办、东塔社区、市质监局按照各自职责积极行动。凤凰街办负责人进驻东塔社区指导建立小区业主委员会;东塔社区利用晚上业主在家,逐门逐户上门宣传动员,组织召开全体业主会议;业委会在凤凰街办、东塔社区指导下充分沟通,制定详细自治规则,分类分情况收取物业管理费,形成物业管理良性循环。市质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发放有关电梯安全宣传资料,同时调查取证,做好现场检查笔录,下达安全监察指令,在每层楼张贴电梯停用告示,协调维保企业和业委会签订维保协议,并责成维保企业和业委会尽快向检验机构申请检验,让小区业主早日坐上安全放心电梯。
最近,市质监局将解决凤凰路30号建行小区经验成功复制到花园北路明珠花园小区,也已取得良好效果。今后,市质监局将此做法向全市推广,以期市民都能乘用放心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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