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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板涉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起诉

    本网讯 (通讯员刘天增)近日,鄂州一男子张某某(男,47岁,鄂州市鄂城区人),因2015年在承包梧桐湖新区某小区建设工程,后以工程亏损无现金为由恶意拖欠近百位农民工工资101万元,被鄂州市公安局梁子湖区分局依法起诉。
  2018年2月中旬,梁子湖区公安分局梧桐湖派出所接到了梁子湖区人社局移交的关于张某某涉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犯罪线索后,立即组织人员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
  经查,张某某于2015年从广东某建筑公司承接了梧桐湖新区某小区二期基建工程,工程总价2000余万元。张某某便从周边村镇招录农民工为其工作,该工程于2016年上半年结束。工程结束后张某某支付了手下农民工70%的工资,剩余部分称自己做的这个工程亏损了,暂时没有现金支付工资,待其在其他工程上赚到钱了会足额支付欠薪。善良的农民工认同了张某某的说法,但是这一拖就是两年。每每遇到子女开学、逢年过节、婚丧嫁娶需要用钱时农民工给张某某电话,得到的回复不是无人接听就是“我这么大个老板会欠你钱,等有钱了就给你或者你去劳动局登记一下”。
  2017年年初,梁子湖区劳动监察大队受理了张某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经过多次劳动仲裁、催付,且张某某签订承诺书,但截止2018年2月13日仍有101万欠薪未支付。因涉嫌犯罪,梁子湖区人社局将此案移交给梁子湖区公安分局侦查。
  目前,此案已侦查终结,张某某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移送起诉。
  (责任编辑 徐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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