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王骏)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近日,鄂州经济开发区正式出台措施,落实退休乡村医生待遇。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开发区范围内退出乡村医生队伍、年满60周岁、工作满20年以上、无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均可享受每月生活补助。
依据我市城镇职工计发标准,鄂州经济开发区经过规范程序、严格审核,确定全区乡村每月应补助生活费为1242元。若今后我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退休乡村医生每月生活补助也将相应提高。
目前,鄂州经济开发区符合条件的退休村医已成功申领前4个月前的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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