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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社区服刑人员被依法撤销缓刑
本网讯 近日,鄂州市司法局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对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欧某撤销了缓刑。2018年3月29日,市司法局及西山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将欧某送交省洪山监狱服刑。据了解,社区服刑人员欧某于2014年6月在西山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在社区矫正期间,欧某因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先后被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欧某将在监狱执行原判3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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