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温博侃 通讯员车思琪)5月9日,某公司职工廖某为解决公司合同问题伙同其同事姜某停车堵路,鉴于其行为的不良影响,警方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当日15时许,葛店开发区公安局岱庙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指令称,有人把车停在某物流公司大门中间的路口,阻碍了物流公司货车的进出通行。民警迅速出警,首先对堵路车辆进行了劝离。经了解,停车堵路的是两辆黑色轿车,车主廖某和姜某所属的人力公司与受害人陈某所在的货运公司因用工问题产生分歧,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当日13时许,廖某得知陈某公司的货运车将运货至该物流公司,为争取进一步协商的机会,廖某将车停在该物流公司大门中间的掉头路口,并让同事姜某将车停在自己车旁,试图用堵住货运车不让其进入送货的方式联系到陈某。二人的行为持续近半小时。期间,该物流公司管理人员进行调解,调解失败遂报警。
鉴于廖某等人的行为妨碍了交通工具的正常行驶,扰乱了有关单位的正常秩序,且认错态度恶劣,警方依法处以廖某等人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 徐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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