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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他人被行政拘留
    本网讯(通讯员余欢)5月12日,太和派出所经过细致调查,成功查处一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案,抓获1名违法嫌疑人,行政拘留1人,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
    5月10日15时19分许,太和派出所接到群众徐先生的报警:“在太和镇老街烧烤处我的两名工人被打了,我们现在在太和检察院对面。”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发现舒某成身上不同程度受伤,打人者已开车逃离现场。据现场了解,舒某成当时在工地做事搞测量,一名陌生人开车过来说这个工程是他承包的,问舒某成在这测量是什么意思,舒某成回答说是他们施工队负责人卢某让他来的,两人因此产生纠纷并相互对骂,最后那名陌生男子打了舒某成后开车离开了。
    经查,5月10日15时许,违法行为人柯某金(男,41岁,太和镇人)驾驶车辆到太和老街烧烤门口,将正在进行管道测量的舒某成的脸部打了一巴掌,并用脚踢了舒某成,导致舒某成身上不同程度受伤。
    5月11日,违法行为人柯某金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次日,太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柯某金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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