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杨凌云)5月22日,鄂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池生对该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徐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和裁定案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何池生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后,围绕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对指控事实及量刑建议发表公诉意见,并对被告人进行了教育,使其当庭认罪、悔罪,有力地指控犯罪,充分展示了公诉人扎实过硬的理论素养和高度的专业知识水平。
目前,检察长办理案件和出庭支持公诉已成为鄂城区检察院的新常态,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起到了凝聚整体办案合力的作用,对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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