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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严禁职业院校有偿招生行为
本网讯(特约记者范先机)又是一年招生季。6月12日,市教育局召开全市初中校长、各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会议,这是继5月4日召开全市中职学校校长会后,又一次以整治职业教育有偿招生为主题的会议。市教育局再次敲响警钟,切莫动有偿招生的歪心思。
为了规范职业教育招生秩序,严肃整治各类有偿招生行为,市教育局分类召开会议,要求招生学校(全市各中职学校)和生源学校(全市各中职学校、初中学校)不得有偿招生和买卖生源,强调中职招生工作要坚持“六个严禁”: 严禁与不具备办学资格的机构(含培训机构)签订与招生任务挂钩的合作协议,委托或变相委托其参与招生或开展招生宣传;严禁向非本校工作人员支付或报销与招生任务挂钩的各项费用;严禁向初中学校缴纳或支付“进场费”“宣传费”“赞助费”“劳务费”“信息费”“推荐费”等与招生挂钩的各项费用;严禁各生源学校教职员工特别是毕业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向招生院校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他机构及个人违规提供生源信息或出售考生信息的行为;严禁各生源学校及其教职员工特别是毕业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违背学生意愿,强迫学生填报特定招生院校志愿或参加特定招生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甚至骗取、盗用学生账号密码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考生志愿的行为;严禁各生源学校限定特定学校到校、到班级开展招生宣传、散发招生资料的行为,不得截留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 (招生部门)要求发放的有关招生资料,封锁有关招生信息的行为。
市教育局表示,今年此项工作将作为省重点高中指令性计划的一项分配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各初中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各校要加强自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有明确线索的有偿招生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有偿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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