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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三单”管理做实“宣教月”十二项活动
“像这类活动,以前名义上由多家联办,实际上大多由纪委一家唱‘独角戏’,今年实行‘三单’管理,‘宣教月’真正变成了‘大合唱’”。5月中旬,全省“廉政新风润新村”文艺巡演首演式在鄂州市梁子湖区梧桐湖新区成功举办,负责该区“宣教月”工作的区纪委宣传教育室负责人夏赢钦深有感触地说。
  “宣教月”活动开展以来,梁子湖区压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清单”明责、“照单”施责、“罚单”问责贯穿“宣教月”活动全过程。区委将“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以案说纪”、“送廉戏下乡”等十二项“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具体化,列出12家牵头单位和若干配合单位的责任清单,明确第一责任人、时间节点、具体工作目标和要求,保证了“宣教月”12项活动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与此同时,该区像督查“四风”问题那样督查“宣教月”活动,重点对活动开展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履责不力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全区共开展监督检查48批次,对3篇网上下载、“枪手”代写警示教育片观后感的相关责任人开出“罚单”,责令重写并作书面检讨。
  严格的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推动了“宣教月”活动扎实开展。“宣教月”期间,全区各级党组织书记讲廉政党课140场次,参与人员4040名;“廉政新风润乡村”文艺巡演、“送廉戏下乡”、“送廉政书画”下乡、“送廉灯笼下乡”等活动让上万村民享受廉政文化大餐;上万名党员干部在“以案说纪”宣讲和观看警示教育片中感受到越往后纪律越严的强烈震动;2401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入“楚韵清风学堂”参加党纪法规测试,并转化为存敬畏、守底线、知行止的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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