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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连续12次获全省“金融信用市(州)”荣誉称号

    本网讯(特约记者高良  通讯员朱景阳)4月4日,记者从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了解到,省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2017年度全省金融信用市州县考评情况的通报》,其中鄂州市综合得分排名全省第二,被授予“金融信用市(州)”荣誉称号,这是我市连续12次获此殊荣。同时,我市3个行政区都荣列该通报中,华容区、鄂城区被授予“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区)”荣誉称号,梁子湖区被授予“金融信用县(市、区)”荣誉称号。
  2017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夯实金融信用平台,深化多层次信用主体创建;深化“十三五”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加强农村金融“两站”建设;防范金融风险,全力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深化政银企合作对接,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
  市政府金融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今年,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促发展、防风险、强机制”为主线,以“五个信用”监测指标为抓手,不断加强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建设,优化地方经济金融发展环境,营造和谐金融生态氛围。
  (责任编辑 徐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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