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号文提出了精准扶贫医疗保障总体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或兜底保障)、补充医疗保险“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大病、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年度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精准扶贫医疗保障水平上升到了“985”水平,为精准扶贫对象带来了更多利好。
同时,29号文进一步明确了参保缴费、医保待遇、结算管理、部门权责等相关政策,充分考虑到精准扶贫对象因长年在外务工异地就医等特殊情况,并做了具体经办安排。
据悉,29号文自2018年5月25日起实施。根据29号文精神,我市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或兜底保障)、补充医疗保险系统联网改造已完成,并于7月26日上线。5月25日至系统上线前相关费用正在实施追溯补报。
|
Copyright © 鄂州同城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711-3240005 联系微信:15871526095(手机微信同号) 联系邮箱:409697377@qq.com 本网为非盈利性网站采用知梦微门户构建 鄂ICP备10205759号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028号 鄂州本地网民请自行离开本站 |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 |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