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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三员”服务好 提高商标注册增量

  “感谢区局领导细致周到的服务,这样我的合作社更有奔头了。”鄂州市汀祖镇刘云村东明种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李月梅高兴地说。

  7月22日,市工商局鄂城分局会同鄂城区农林局相关人员,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下发的“白雉山”牌商标注册证送到鄂州市汀祖镇刘云村东明种养专业合作社。

  近年来,鄂城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一号文件和《鄂州市商标品牌战略行动计划》《鄂州市品牌强市战略实施意见》精神,落实“一卡四书五进”工作要求,将商标监管服务工作关口前移,热心宣传、精心指导、细心服务,扎实开展商标增量提质工作,实现商标注册飞跃发展。截至目前,该区注册商标达到1003件(其中农产品商标436件),在2016年底496件(其中农产品202件)的基础上实现翻番。其中,2018年1至5月,新申报商标注册63件,新核准注册商标72件。

  热心当好宣传员。积极开展商标“五进”活动,深入企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商标知识宣传,通过发放商标注册提示单、商标注册常识等宣传资料,增强市场主体商标注册意识,引导、动员各方力量申请注册商标。通过有针对性地宣传商标,提高了市场主体对申报注册商标重要性的认识,“吴都”“长港”“胡桥”等均被成功注册农产品商标。

  精心当好指导员。对有申报注册商标意向和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开展具体行政指导,将相关资料发至企业,指导企业进行商标注册。对申报注册商标材料的文件格式、版式、填写要求、图片资料等进行说明,并细化到纸张规格、目录页码、装订要求等,指导帮助申报人完善、规范申报材料。同时,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对辖区内有特色的山川湖泊进行调查,向相关市场主体下达商标注册建议书,强化地方山川湖泊名称的使用,如较有名气的“白雉山”“花马湖”均被辖区内市场主体成功注册为商标。

  细心当好服务员。该局积极与上级商标管理部门联系,对商标申请人提供的商标标样进行申请前网上查询,避免出现与他人商标相似情况,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同时,出台相关文件,加强对农产品品牌建设鼓励和奖励力度,并提出具体奖励措施:对当年新增农产品商标区级奖励0.2万元;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注册认定的区级奖励5万元;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区级奖励10万元。(熊新洲、陈学军)

责任编辑:杨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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