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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生育保险费率调整 参保单位将少缴455万
本网讯(通讯员朱利军)笔者昨从相关部门获悉,自7月1日起,我市调整工伤、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生育保险费率上调至0.8%,工伤保险费率下调到原费率标准的50%。
此次费率调整属于结构性调整,工伤、生育保险费率有升有降。近两年,随着国家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生育需求集中释放,我市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出现较大缺口。生育保险费率上调到0.8%,可实现基金收支平衡,确保参保职工生育待遇权益。同时,为减轻参保单位缴费负担,将职工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调到原费率标准的50%。
本次费率调整执行期限一年。费率调整期间,预计参保单位缴费将减少455万元。
责任编辑:杨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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