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温博侃 通讯员余建华)3月29日,随着肇事者梅某迫于警方压力到交警大桥大队四中队投案自首,发生在花湖开发区小车撞行人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3月20日晚21时38分,花湖开发区鄂城大道藏香公馆对面黄石市9路车站,两名乘客下车后一前一后横过马路,此时一辆由南往北行驶的小车向左打方向避让后面的行人后,右前大灯处将前面的行人撞倒在地。驾驶人只是稍稍踩了一脚刹车,避开地上行人快速往北逃窜。民警接警后赶赴现场,一面及时联系“120”抢救伤者,一面现场调查。伤者王某只是简单说她只看到南面闪过一道白光后就被撞得不省人事了,现场没有发现任何肇事痕迹。
因为事发当晚光线较暗,附近各商家的录像难以察看清楚。民警查阅当晚9路车录像资料,发现肇事车行经到鄂东国际汽车城路段时超越9路车,然后右转弯进入滨港东路,间隔十几秒后有一辆白色轿车随后追赶。经询问报警人,梅某某称他当时开车停在肇事现场公路对面打电话,发现肇事车撞人后,闪大灯提醒,肇事车逃逸后又在后面追赶没有追上便报了警。
办案民警比照9路公汽视频录像,最终发现肇事车颜色应为深色,仔细调阅沿路二十多家工厂、店铺视频,一点一点跟踪锁定肇事者行驶轨迹。该车行驶到离黄石不足一公里处时急转弯调头,从另一条道路折返后进入花湖镇某村。3月29日上午民警迅速赶赴该村摸排,肇事者梅某迫于警方压力,主动托人打电话到专案组投案自首,对当日自己驾驶蓝色名爵SUV小型轿车肇事伤人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肇事者梅某不仅受到警方罚款、拘留处罚,还将赔偿伤者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费用。
(责任编辑 徐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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